索引号: 11420800011236449Y/2022-0006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04-02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荆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2-04-02 11:23信息来源:荆门市教育局

目    录


一、发展基础 1


(一)“十三五”期间发展成果 1


(二)机遇和挑战 2


二、总体要求 5


(一)指导思想 5


(二)基本原则 5


(三)发展目标 6


三、主要任务 8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8


(二)加快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10


(三)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1


(四)鼓励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 13


(五) 推进职业教育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5


(六)支持高等教育突破性发展 16


(七)保障特殊教育融合提质发展 18


(八)规范民办教育分类有序发展 19


(九)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20


(十)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23


(十一)全面提高素质教育质量 24


(十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27


(十三)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9


四、保障措施 31


(一)强化发展保障 31


(二)加强组织实施 3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高质量现代化教育体系,根据《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共荆门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荆门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期间发展成果


1.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建国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目标,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牵头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荆门成功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筑牢基础。


2.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新(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共计235所,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占比83.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2%,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5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00所。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市义务教育完成率100%、巩固率99.67%,66人以上超大班额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全域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普通高中教育攻坚发展,实现每个县市一所省级示范高中,教育质量在全省持续保持高位。职业教育融合融通发展,成功申办荆门职业学院,快速推进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5年来,全市职业院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1.5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


3.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开展师德师风“正风”行动,近五年,8名教师被授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16名教师被授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查处曝光违反师德行为的反面典型44人。建立五级培训体系,教师年培训率实现100%,现有省特级教师29名,正高级教师27名,荆门名师578名,荆门名师工作室主持人53名。做好教育系统“招硕引博”、公费师范生引进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五年来,全市共招聘教师1802人。


4.教育关键领域改革全面突破。实施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将11所义务教育学校移交至区管,将2所普通高中学校上收至市管。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行电脑随机录取办法,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实施管办评分离改革,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推进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贯彻《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大幅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荆门市入选中央电化教育馆“互联创未来”项目地区(全省唯一)。


5.教育民生保障全面强化。聚焦教育扶贫,5年来,全市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7.7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3.2亿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进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7.2%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疑似辍学学生劝返率100%。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全市20余所中小学校获省示范“平安校园”称号。大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为构建和谐育人环境提供重要保障。


(二)机遇和挑战


1.新形势下的重大战略机遇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这是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作出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安排。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相继释放出以“双减”为首的一系列教育改革强烈信号。我们要深刻理解教育优先发展与教育改革新政的双重内涵,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信仰力量,当好“十四五”期间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奠基人和跨越转型的开拓者。


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生活的期盼更加迫切。进入新时代,受教育者更加追求个性化的学习方式、人文化的教育服务和泛在灵活的学习体验,促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的重要性更为凸显,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教育高质量发展必须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师生综合素质、人力资源质量乃至各行各业中得以体现。以人民满意为重要检验标尺,各学段各类型的教育要更好、更有效地衔接融通,教育发展成果要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的幸福感、获得感、认同感进一步提升。


“一区两点三元四化五个荆门”发展计划为教育事业注入新动能。“十四五”期间,荆门将着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中心城区的人口、教育、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扩容提质。2025年将建成“四个中心、三个示范区”,建成区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人口突破100万人,成为全省领先的宜居、智慧城市样板。荆门教育须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大力发扬“争抢转”精神,以优质的教育资源、高水平的教育供给吸引周边人口来荆落户。积极融入长江教育创新带建设,加快推进“宜荆荆恩”城市群教育一体化发展,全面增强资源集聚度和城市竞争力,打造荆门教育“磁石效应”。


2.荆门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部分地区落实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对教育优先发展、优先投入的认识和举措还不到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程度不一。教育保障水平尤其是特殊群体的教育保障水平还不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支出仍低于湖北中部平均水平。


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仍然匮乏。各种教育资源历史积累不足,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刚刚起步,“城镇挤、乡村弱”难题需继续着力破解。普通高中特色发展任务依然艰巨,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和贡献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市管高校仅有1所,与同类市(州)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教育发展观亟待“思想破冰”。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发展观还没有牢固树立,协同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的建设力度不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仍需持续发力,“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顽瘴痼疾依然存在。一些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刚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重任在肩。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管理机制需进一步改革完善,城区教师缺编严重,农村教师断层与专业教师缺口亟待补充。高校教师、职校“双师型”教师严重短缺,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不住”问题仍将长期存在。


迈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荆门教育事业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把握机遇、直面挑战,厘清问题、沉稳应答,以奋进者姿态谱写荆门教育的精彩华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开创新时代荆门教育事业新格局,为荆门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提供关键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根本政治保证。要以党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完善教育管理制度,提升育人工作实效。坚守教育公益属性,以教育公平不断增进社会公平。加快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事业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区域、城乡和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办好各项教育民生实事,让教育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4.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确立教育督导作为我国基本教育制度的权威性。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各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自觉追求教育内涵发展与质量提升。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程序规范、综合多元的考试招生管理机制。深化培养方式改革,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三)发展目标


1.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更加公益普惠,义务教育迈向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特色更鲜明。职业教育职普融合、产教融合更加深化,高等教育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贯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同发展,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教育体系。


2.教育质量更加优质。坚持立德树人育人导向,深化教育改革,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扩大供给、优秀教学成果更新升级,打造更好的学校、更丰富的课后服务和更加全面发展的学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均衡、特色教育的美好期望。


3.教育治理更加科学。不断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成安全、和谐、健康、规范的校园管理体系。持续巩固“五项管理”“双减”等治理成果,教育治理能力更加契合时代命题,教育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化、法制化,基本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教育生态更加健康。建设校风端正、教风严谨、学风浓厚的育人环境,营造人人支持教育、人人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保障教育事业沿着科学、健康、务实的道路继续前进,创造文明和谐美丽的新时代教育强市。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发挥教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性问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园文化之中,引导学生养成对国家、集体、自然的热爱和认同,对他人的理解和尊重。持续巩固“学雷锋”志愿服务建设成果,常态化组织学生投入公益事业,定期参与学校、社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文明劝导、孝老爱亲、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知识、有能力、有信用意识、有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创新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突出政治引领,健全“三全育人”①,深化“五个思政”②。通过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在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一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想政治课程。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定期分析高校思想政治领域情况,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把握思政教育内容的时效性,面向大中小学生广泛开展“奋斗的我•最美的国”“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青春告白祖国”等实践活动,为学生成长奠定正确思想基础。整体推进中小学学科德育思政,推动各县(市、区)“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理转化为新时代立德树人的鲜活道理。


专栏1:“五个思政”工程


推进学生思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实践育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服务社会能力。


做实教师思政,创新教师理想信念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新模式,加强对教师的职业行为准则教育,促使教师模范遵守基本规范、知“红线”守“底线”,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完善课程思政,以课程为主渠道,以课堂为主阵地,通过建立涵盖思政课程、专业课程、劳动课程、社会实践课程等课程体系,实现 “课程门门有思政,教师人人讲育人”的目标。


落实学科思政,精心编写的“案例”和“故事”,把“教师要讲的”变成“学生想听的”,针对社会热点和焦点、学生成长的实际问题,开展研讨和交流,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心走深走实。


优化环境思政,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优化校园网络环境,创设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育人环境。


3.促进文明校园建设常态化。把建设文明校园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总体规划。以塑造校园文化、营造良好校风、净化校园环境为切入点,促进文明校园建设常态化。在龙泉中学、实验小学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荆门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基础上,与宣传部(文明办)共建、共治、共享更多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明校园。突出文明校园“六个好”③鲜明导向,把学校建设成为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涵育中华文化的家园、滋养文明风尚的沃土。“十四五”期间全市力争创成各级文明校园105所,其中全国文明校园5所,省级文明校园30所,市级文明校园70所。


(二)加快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


1.增强学前教育服务公益性。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方向,加快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建设步伐。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幼儿园要确保公办性质。新城区建设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配建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办成公办园或民办普惠园;城镇小区无规划配套幼儿园或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等方式予以解决,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2: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工程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等兴办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的学前教育普惠资源。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公办中心园的保基本、兜底线作用。“十四五”时期末,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7%,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覆盖率达90%以上。



2.实现科学保教家园共育。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开展托育服务,促进园长、教师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土游戏材料,推广优秀传统游戏,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提高以游戏为基本形式开展保教工作的能力。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要求,提升家园共育水平,帮助儿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顺利过渡,纠正扭转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小学违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对幼儿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保护。


3.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学水平。贯彻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精神,落实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环境、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新要求。继续做好省、市、县级示范幼儿园的建设、评估和复评工作,从办园许可、办园规模、收费公开、环境创设、保教活动、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从园舍、饮食、教具、校车、师德等方面加强源头和过程监管。重视示范幼儿园园长培训,不断提高办学治园能力,逐年提升幼儿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持证率达。


(三)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精准预测学位需求,科学编制修订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按照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统一”要求,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落实《湖北省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鄂教基〔2019〕1号),通过名校办分校、学区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的扶持力度,持续缩小城乡差别和校际差距。探索建立县级人民政府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奖补机制,着力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等突出问题,让有限的教育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义务教育从县域均衡向市域均衡、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转变。


专栏3: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提质扩容工程


新建一批学校。东宝区迁建实验小学和金虾路小学、新建圣境学校(九年一贯制);掇刀区新建军马场学校、惠泉学校、周培公学校;漳河新区新建天鹅中学和新华学校(九年一贯制),共计增加学位10000个。扩建一批学校。掇刀区扩建掇刀石小学、双泉学校和高新学校;漳河新区扩建杨店小学和谭店小学,共计增加学位4000个。


分流一批学生。重点做好南城区适龄儿童向石化二小、双泉小学和高新学校的分流工作,为掇刀石小学、十里牌小学、望兵石学校、名泉小学和白石坡中学“大班额”减压。



2.确保义务教育就学公平。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强化市级统筹,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财力薄弱的地区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将教育公平摆在首位,规范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程序,增强社会公众监督。对于招生片区内生源较多、班额长期过大的学校,合理调整招生范围,防止产生新的校际生源不均、校际差距悬殊等问题。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入学工作,不断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与资助管理工作机制,保障义务教育起点公平。强化县级政府统筹,多措并举化解大班额现象,逐年减低,直至全部消除。严格落实“政府-教育”双线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与“县(市、区)教育局-学校-班主任(教师)”控辍保学体系,保障义务教育过程公平。坚持依法治教,不断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坚决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形成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3.推进“双减”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大力实施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健全学校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规范校外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并逐步压减。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机制,严禁超纲、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4.加快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进程。制定《荆门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大方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资源配置包括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骨干教师数、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卫生健康兼职副校长数、网络多媒体教室数、教学及运动场馆面积等;政府保障程度包括学校规划布局、学校“四统一”等;教育质量包括初中三年巩固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学校章程、教学信息化、学生课业量、教师培训经费、校园文化建设、综合实践活动等。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足的义务教育学校,鼓励其通过控制办学规模达到办学标准。初步完成现代化建设任务的义务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软件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质,形成“轻负担、高质量”的长效机制,充分满足“十四五”时期的新需求。


(四)鼓励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


1.加强普通高中课程建设。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8号)精神,2022年前全面使用新修订普通高中教材、全面实施新课程,完善学校课程体系,开齐开足国家、省、市规定的各类课程。以育人方式改革为抓手,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对普通高中学校课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设计,把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内涵发展的重心落在学科课程建设上。注重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教”“考”“招”的统筹衔接,科学制定课程实施方案、教材培训方案和考试评价标准。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结合办学水平、校园规模、学生意愿等实际因素,稳妥实施分层教学制、选课走班制,为不同潜质的学生适应社会生活、升入高等院校或开启职业生涯作好准备。加强优势学科领域和特色选修课程建设,构建与各校办学定位相匹配的新时代普通高中课程体系。


2.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紧扣《湖北省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3年)》(鄂教幼高〔2020〕1号)要求,2021年底前普通高中超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2022年底前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23年底前普通高中基本消除大班额。依托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转为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更加注重客观评价。注重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等侧面,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全面发展情况。聚焦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对接教育部“强基计划”,培养基础学科后备拔尖人才。按照“实施评价、报告解读、发现优势、诊断短板、改进提升、再次评价”的循环步骤,形成完整的学生三年评价档案,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3.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充分考虑每一所学校的基础差异,引导和鼓励一批普通高中错位发展、特色发展。适当扩大普通高中学校在办学模式、招生录取、课程建设、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创建一批适应学生个性特长的优质特色高中,鼓励高中学校在学科内容整合、教学方式转变、创新人才培养、教育国际化等方面展开有益尝试。研究制定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学校结合办学传统和文化底蕴,在科技、外语、体育、艺术等方面形成自身优势,破解千校一面、同质发展问题,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十四五”时期末,全市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高中,龙泉中学、沙洋中学、京山一中以科技为特色,荆门一中以美术为特色,东宝中学以音乐为特色,掇刀石中学、钟祥一中以人文为特色。以若干高品质示范高中为引领,采取委托管理、结对帮扶、学校联盟、学校共同体等方式,建成一批在多个学科领域内涵丰富,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现代化普通高中强校,持续提升全市普通高中的整体办学水平。


(五)推进职业教育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做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承接工作,勇担培养地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时代重任,主动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动态需求。以匹配产业、叫响品牌为建设方针,以教师、教材、教法改革为德技并修的切入点。围绕产业办专业,适时增设与地方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联度高、契合度好的应用型专业,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生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发挥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助推器”作用。创新车间化教学、仿真性实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在传统教学过程中嵌入职业情境、行业规范等实操要求。进一步做好“1+X”④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在强化学生基本知识素养的同时,有机补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的多维职业领域新技能。不断扩大“3+2”⑤中高职一体化办学规模,探索建立高职技能人才专、本衔接分段式培养机制。


2.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多措并举推动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为荆门巩固湖北工业“第四极”⑥地位,构建“4253”⑦产业体系打造职业教育新引擎。围绕千亿级产业为引领、百亿级产业为骨干、新兴未来产业为示范的梯次发展目标,推动各地职业院校积极融入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或湖北自贸区荆门片区,着力打造校企合作、园区融合升级版。在专业、课程、师资、实训基地、就业创业等方面与产业、行业、企业高度融合,把“一对一”“一对多”的校企合作关系变为“多对多”的四通八达校企合作网络。


专栏4: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


湖北信息工程学校重点服务化工循环、装备制造、汽车、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钟祥市职业高级中学重点服务长寿食品加工、文化旅游、大健康等产业,京山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点服务新材料及精细化工、农产品精深加工、汽车零部件、农机装备制造等产业,东宝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重点服务电子信息、绿色家居等产业,荆门技师学院重点服务通用航空等产业。


3.延伸社会培训功能。发挥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面向广大劳动者广泛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重点职业院校联合相关企业,在通用航空、汽车制造与装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举办新兴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县(市、区)职业院校联合本地人社、财政、工青妇等部门,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开发面向长期失业青年、农村留守妇女、大龄被征地人员等群体的易就业培训项目。支持职业院校服务社区教育,不定期开展家政、养老、护理、育婴、电商、快递等社区职业技能培训。


(六)支持高等教育突破性发展


1.支持荆楚理工学院建设。支持荆楚理工学院与荆门开展市校合作,将学校建设成为理工科特色鲜明、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湖北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配合省教育厅做好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设一批能服务地方经济的特色专业,努力建设1-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和1-2门国家级一流课程,新增5-6个省级一流专业和20门省级一流课程。拓展“一院一品”创建,每个二级学院与周边县(市、区)协同打造一个创新品牌。完成硕士学位点的培育遴选和重点建设,完善辅修双学位和第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设立领军人物绿色通道,柔性引进院士、长江学者、百人计划等杰出人才,加快培育一批以校内专家教授为骨干、中青年博士为主体的优秀学科(学术)带头人和科技创新团队。“十四五”期间,新增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3-4个,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团队5个,争取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计划项目30项。


2.加快荆门职业学院发展。落实财政部、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生均拨款制度,保障荆门职业学院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万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与省、市相关部门密切协作,解决荆门职业学院在中高职校区分设、高职功能区改扩建、高端人才引进、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照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探索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三级分类招生,支持荆门职业学院灵活设置特色专业,按专业群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壮大原有优势学科,打造马克思主义、电子信息、机械工程、循环化工、财经商贸、教育与艺术、医学等七大系部。提升思政工作质量,力争加入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联盟。与合作企业建立机电、化工、汽修、新能源新材料等实训中心,培养知识面广、操作力强、经济发展急需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坚持育训结合,兼顾跨专业交叉实训与社会培训的不同特点,向省教育厅申报建设艺术、教育类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与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开展医校合作,加强临床实践教学管理,培养高质量医护技能人才。“十四五”期间,学院在校生人数稳步增长,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数达50项以上,“专升本”比例达1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达80%以上。


3.推进高等院校多元化布局。推进支持湖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荆门分校)、汉口学院(京山校区)、武昌理工学院(京山校区)等高校建设,加强前瞻布局,抢占发展先机。将湖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列入2022-2025年省政府审批设置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开设通用航空机械制造类、通用航空器维修类、通用航空电气系统类、通用航空飞行员空乘地勤服务类等15个专业,打造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力、航空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引进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成果,扩大教育部“教学资源50强”“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支持汉口学院(京山校区)加快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正式招生。支持相关部门把武昌理工学院京山校区打造成为京山教育产业园的核心支撑项目。依托“荆楚科创城”,推动高校主动对接我市产业体系,通过“外引内联”,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校企联合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与省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建共享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打造政校行企、产学研创一体化的高等教育资源集群。


(七)保障特殊教育融合提质发展


1.突出特教特办发展理念。突出特殊教育特教特办发展理念,根据每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和等级,做好评估、诊断、辅导、康复等工作,制定“个别化教育方案”。开展适合残疾学生的“五育”教育,满足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和康复需要。注重康教结合、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给残疾儿童入学予以特殊关照。坚持普特结合原则,坚持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少年集中教学、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或远程学习,使残疾学生尽可能安置在正常环境中接受教育和训练。适当提高孤独症、脑瘫、多重及重度残疾学生与送教上门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附设于普通中小学校、医疗康复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班,其生均公用经费按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


2.实施全纳融合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全纳教育,把在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保障每一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依法入学。与残联、卫健、民政等部门加强合作,健全0-3岁特殊儿童出生筛查和早期干预康复机制。继续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学生的学前班或幼儿园。扩大现有特殊教育学校的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在中等职业学校试办残疾学生教学班,打通与残联、社会机构的残疾人职业培训通道。“十四五”期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由1:4.3提高至1:3,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心理辅导教师等全部配齐。


3.推进特殊教育第三期提升计划。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国发〔2021〕10号)精神,制定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设施等支持服务,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单独设立特教班、特教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展特殊教育。发挥高校等机构特殊教育专业优势,筹建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贯彻落实《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十四五”期间,全市残疾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0%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以上,残疾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0%以上,残疾儿童少年15年特殊教育得到全面普及。


(八)规范民办教育分类有序发展


1.建立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落实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修订),实行民办教育分类登记、分类管理改革。严把政策引导监督关,规范学校属性变更。鼓励和支持营利性民办学校变更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变更登记为营利性学校。已登记为非营利性的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5年内不得变更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登记为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依法修改学校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依法明确资产权属,重新办理办学许可和法人登记手续。推进平稳分类过渡,实行分类收费政策,健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退出机制。


2.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厅字〔2021〕1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县级党委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调控力度。指导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国家事权,体现国家意志,依法加强对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办学行为监管,保护学生整体教育权益。有力推进“公参民”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理公有主体参与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民办学校使用公有教育资源行为。将公有主体单独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对公有主体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引导其转为公办学校或督促公有主体全面退出办学。有序清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公办在编教师,引导公有资源回归公办。“十四五”期间,全市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九)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争做“四有好老师”⑧,当好“四个引路人”⑨,坚守“四个相统一”⑩。建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正确方向。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坚持严管厚爱与激励约束相结合,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师德承诺制度、岗前师德教育制度、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师德失范惩戒制度等。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月”活动,设立师德讲堂、选树师德典范,加强师德正面激励,推动形成弘扬师德、重德修德的良好风气。对师德失范者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进行严肃问责。


2.完善“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的原则,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每2-3年动态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按照核定的编制、岗位总量与结构比例(教学岗、非教学岗、中高级专业技术岗等),结合课程方案、班额、生源与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统筹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的编制使用、岗位设置、人员调配、聘用交流、培训教研、考核奖惩、绩效分配等工作。采取“人编同调”等方式,鼓励教师跨学校、跨学段、跨区域合理流动,确保中小学校按需补足教师。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逐步降低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严禁在有正常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和长期聘用代课人员。


3.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水平。建好市级教师发展中心,推进建设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办好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合作的校长、教师培训班,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人。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工作,选派优秀教师参加跟岗访学、中高职衔接协同研修、紧缺领域“双师型”教师培养、企业实践锻炼、兼职教师特聘岗等职业教育专项师资培训。加大乡村教师的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力度,为乡村小学(教学点)定向培养“一专多能”教师,不断提高乡村教师专业水平。开展本土教育家、优秀教师(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活动,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


专栏5:教师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中小学教师梯队建设,实施“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培养1000名荆门骨干教师、100名荆门卓越教师、10名荆门教育家型教师;实施“千名带万名”名优教师引领工程,培育千余名骨干教师,带动万名教师专业化成长;实施“青蓝工程”,老、中、青教师师徒结对,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着力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和骨干教师。


4.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津贴奖励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他学校、教育机构聘用教师的工资待遇,由学校、教育机构及其举办者予以保障,财政可予以补贴或奖励。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政策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足额优先解决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统筹考虑高中和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乡村教育人才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及课后服务补助等。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构建基础加绩效的拨款机制。


(十)构建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1.建设全民学习公共服务平台。落实教育部《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教职成〔2020〕6号)要求,建立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在线教育平台。融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中国社区教育、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等国家级终身教育平台,围绕每年湖北“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主题,开通在线学习、交流互动、资讯发布等一站式全民学习荆门服务平台。根据各类学习用户的需求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并进行相应功能设计。所有学习资源面向社会免费开放,消除信息壁垒与学习孤岛,为各类学习者提供终身学习账户和资源库,满足即时注册、同时在线、实时点播,学历教育提质创优、非学历教育延伸拓展的终身教育需求。


2.健全终身教育社会网络。协助荆楚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指导荆门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湖北开放大学钟祥学院、京山广播电视大学等教育机构加强终身教育模块建设,研究开发网络自主学习与面授辅导相结合且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国粹等不同领域的终身教育项目。组织各级各类学校面向社会学习者研发开放在线精品课程等教学服务,使不同地域之间、不同类型学校之间、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之间、学校教育与市民自主学习之间的公共教育资源“一点接入、全民共享”。“十四五”期间,建成普通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各层次教育协调发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相契合,与城乡功能定位布局相一致,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纵横一体的终身教育社会网络。


3.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强化学校语言文化传承功能,将语言国情、语言学常识等内容融入大中小学语文课程。积极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汉字听写大会、成语大会、诗词大会等形式丰富的语言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坚持做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将“推普周”活动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建设、语言文字竞赛活动、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培训、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师生群众的语言规范程度和推普参与力度。重点提高党政机关、教育系统、新闻媒体、公共服务窗口四大领域工作人员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大力培养省级和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完善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其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承担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形成覆盖全市的普通话培训测试体系。


(十一)全面提高素质教育质量


1.构建五育并举培养体系。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合、美育熏陶、劳育促进五大行动。开发德育铸魂校本课程,健全学生品格,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效机制。抓好智育提质工作,着力培养学生认知能力,促进综合思维发展,切实提高智育成绩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实施学校体教融合工程,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锤炼意志,促进体质健康。开展学校美育熏陶行动,严格落实音乐、美术、书法等课程,结合地方传统文化设立艺术课程,持续开展“一校两特”创建活动,使每位学生学会1项运动技能和1项艺术特长。以劳育促“五育”,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统筹配置劳动教育资源,构建富有时代性、系统性、不同学段相互衔接的劳动教育体系,用劳动教育夯实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石。


专栏6:中小学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依托爱飞客航空小镇“中国民航科普教育基地”、荆门花博园“市科普教育基地”、市科技馆、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场所的丰厚科技资源,大力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拓展 STEAM ⑾ 教育、创客教育等科技教育专题,支持学生申报科技发明专利。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少年宫、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场所的校外教育主阵地作用,创新性举办兴趣特长培训、公益免费课堂与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等。利用荆门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湖北省金色农谷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的领衔优势,打造一系列校外教育精品社团,在活动性、线路性、实践性课程项目上取得新突破,为全市中小学生培养科学思维、激发全面潜能、提升综合素质搭建良好平台。


2.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卫疾控发〔2019〕63号)要求,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机制。依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行动,2023年前各中小学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率达到100%,持证率逐年提升。运用“全面筛查—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对策建议—预防干预”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法,组织开发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教材、教学指导手册。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建好用好心理咨询室,加强心理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帮助学生疏导化解在成长、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有关心理问题,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心理保健能力和应对挫折能力,有效预防校园异常心理事件发生。


3.推进法治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等一系列法治教育工作。统筹资源,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师。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业的行为矫正和法治教育。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中小学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生态环境意识的通知》(教材厅函〔2019〕6号)要求,以生态文明教育为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提升青少年学生生态文明素养。推进“荆楚美丽校园”建设,推动校园垃圾分类,推进厕所革命,推广使用绿色产品。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决制止学校餐饮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


4.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将教学研究机构与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有机整合,承担教育教学理论与应用研究、教育教学实验等职责。完善以“视”促改、以“导”为主的教学视导制度,重点围绕“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开展教学专题调研,指导教师诊断与改进教学方式,每年定期开展各学科优质课竞赛。持续加强国家课程研究,不断加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规划与开发,抓好高中新课标、新教材的解读及培训工作,加快研发中小学地方研学实践指导教材。优化课后作业和实践活动设计,对考试内容、考试方法、试题命制和质量评估等方面进行精细化研究。加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力度,提高小课题研究质量,建成新型荆门教育智库。提高教研员核心素养,发挥教研员作为学科教师队伍带头人和学科教学研究者、指导者、服务者的重要作用。


5.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广泛应用教育专网和“互联网+”“智能+”平台,加快实现教育信息化的基础环境提升、智慧教育引领与数字资源共享。加强名校网络课程、网络名师工作室、中小学数字化教材、高校在线课程建设,加强数字教育资源城乡共享,组织学生参加课后在线学习,提高“后疫情”时代教育信息化的贡献比重。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推进城乡一体化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打通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最后一公里”。


专栏7:智慧教育建设工程


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教师〔2019〕1号)精神,扩容提“智”面向广大师生的网络学习空间,升级改造教育城域网,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率达到100%,推广无线校园应用5G技术,推动教育系统网络应用全面上云。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教、学、测、评、管的融合创新,打造一批智慧课堂、智慧校园。


(十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建立职能完备的市、县两级教育督导评估机构,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对县级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包括办学标准执行、经费投入管理、教师编制待遇落实、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政。对各级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依法规范办学、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科学使用各种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加强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学校安全环境治理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学。对义务教育各单项学科质量、高中教学质量、学生课业负担、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社会对学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重点评估监测。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国教督〔2021〕2号),真正确立督导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建立县级教育评价专业机构,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破除“五唯”⑿顽瘴痼疾。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改革学校评价,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行为。改革用人评价,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幼儿园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等情况。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等情况,达到《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教基〔2021〕3号)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全域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样本监测。普通高中学校重点评价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情况。职业学校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等情况。教师重点评价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教育教学实绩等情况。


3.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试行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制管理及小学入学、小学升入初中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招生制管理,实现中心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落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级统一命题政策,从2023年初中毕业年级开始,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招生录取。规范执行中考加分(优待)政策,严格限定加分对象、加分范围、加分分值,将中考优录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逐步转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普通高中根据考生志愿、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统一招生的办法。落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做好高考招生录取环节改革,改进招生投档录取方式。落实省教育厅职教高考、高职院校特殊专业单独招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高职和应用型本科“3+2”联合培养等技能人才招录制度。


4.深化办学模式改革。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在市、县两级通过“城校+农校”“强校+弱校”“老校+新校”等形式,试行集团式紧密型、支教式帮扶型、协作式互助型等办学模式改革。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推广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等模式,以区域内同类别学校为主,适当兼顾跨地区、跨类别、跨层次的其他学校,合理确定集团规模。鼓励集团内的名校、名师扩大交流,形成办学“乘数效应”,带动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在县级区域建立“1+1”结对帮扶办学模式,借鉴精准扶贫的成熟经验,强化县域城区优质学校的帮扶责任,对乡村小规模小学、乡村薄弱初中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结对帮扶工作,达到“先进带后进、后进变后劲”“城区学校无择校、乡村学校无弱校”的改革效果。


(十三)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提升人才供给水平。落实省委组织部等十一部门《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鄂组通〔2021〕17号)要求,响应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重点领域和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加快高端人才储备,构筑人才发展梯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精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和“双创”改革示范高校。按照“精准引才、系统育才、科学用才、用心留才”的总体部署,注重人才智力资源在荆转化。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继续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等人才项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荆留荆。


2.提升服务区域发展支撑能力。构建教育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新机制。推进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推动教育资源相对富集的县(市、区)建设一批科教创新园区。落实省教育厅《百校联百县—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计划(2021-2025)》,实施服务乡村振兴教育行动。发挥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资源优势,着力解决乡村振兴中的实际问题,为乡村振兴做出实质性贡献。提高钟祥市九里回族乡、沙洋县三峡土家族村等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水平,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办好荆门地区西藏班、新疆班。


3.提升文化传承创新能力。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面向全体学生普及推广、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学生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正确的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配合省教育厅开展“礼敬荆楚优秀传统文化”活动,支持学校建立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基地,推动荆楚文化繁荣兴盛。围绕梁山调、严门拳、对节白蜡盆景制作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部分高校和职业学校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选修课试点工作。打造一批非遗游学路线,组织学生到非遗项目所在地、传承中心进行互动体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好“教育+文化”融合文章,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创造良好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4.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把提升对外开放能级、扩大双向留学规模作为建设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推进“宜荆荆恩”城市群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体制机制,常态化开展交流合作,提升教育现代化整体水平。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推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及部分普通高中学校与国(境)外学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学分互认等国际化教育交流,支持办好荆门一中、钟祥一中等学校国际部。积极申报省教育厅“优秀来鄂留学奖学金计划”“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等。选拔荆门学生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做好教育部留学质量认证。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经济发展、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沿线各国面临的重大挑战与机遇。打造“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平台,吸引各国专家学者、青年学生开展研究交流。加大共建“一带一路”所需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关键语种翻译人才的培养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发展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汇聚磅礴之力。加强中共荆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市委部署的各项教育中心工作。落实中共荆门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各项任务,为完善党在教育领域的工作体制、健全党对教育领导的长效机制提供强大组织保障。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在大中小学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建带群建、党建带团建(队建),进一步强化党对同级群团组织的领导。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完善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层层压紧责任链条。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动“两个维护”走深走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不折不扣落细落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以党规党纪为标尺,加强警示教育,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强化制度约束,守好意识形态工作底线、平安校园建设底线、思想政治工作底线与疫情防控安全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建设“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


3.加大教育投入。督促各地进一步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⒀要求,始终把教育投入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实行学前教育“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按生均不低于500元执行,在园幼儿不足90人的公办幼儿园按90人规模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生均不低于200元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至少提高100元,100人以下的农村教学点按200人规模执行,城镇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可适当高于农村并逐年提高。持续加大高中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逐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保障贫困地区办学经费,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效益。


4.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聚焦“十四五”时期全党共同推进的目标任务、教育部门专责推进的发展任务、教育部门率先探索的改革任务、教育系统协同推进的工作任务和需要教育系统对重大战略提供服务的分工任务等,切实把我市的教育发展优势转化为教育治理效能。深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的质量保障与监督反馈机制、议事规则与决策运行机制,构建政事分开、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的教育治理体系。推动学校加快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构建具有荆门特色的现代教育格局,不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5.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加强正面宣传,唱响教育“好声音”,讲好教育“好故事”。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各级政府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能。严格控制各级各类学校的评估评审和检查事项,为学校“减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教育舆情应对水平,优化教育政务环境。狠抓学校工程质量,推广“学生饮用奶计划”,加强中小学教室照明、营养食堂等后勤管理,优化教育后勤保障环境。围绕消防、交通、禁毒、反诈、传染病防控等内容,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优化教育安全环境。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教育责任,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优化教育人文环境。实施中小学校校内课后延时托管,为“双减”政策做“加法”,优化教育惠民环境。精心打造优良教育环境,努力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组织实施


1.强化《规划》统领作用 。《荆门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把推进《规划》实施摆在重要突出位置,根据《规划》精神编制各自承担的专项规划,切实强化《规划》的总揽和统领地位。不断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和引导,营造“规划先行、规划带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真正发挥《规划》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与龙头带动作用。


2.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单位)要围绕《规划》总体布局,结合职责分工,抓好教育发展关键支撑、教育改革配套项目等重点任务,将《规划》实施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加强对《规划》中预期性指标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加快子《规划》、分《规划》的编制进度,完善《规划》的整体性与全域性。力戒“重建设、轻规划”“项目带着规划走”,树立“规划就是生产力”的正确理念,以良好的执行力吸引各类资源要素进入教育事业。


3.加强《规划》督查评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狠抓《规划》落实,强化督导评估,通过督查重点项目进度、预警通报重点指标等清单式管理措施,不定期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结合《规划》项目进展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前期计划论证、中期评估反馈与后期督查督办。落实《规划》公示制度,防止任意干扰规划、随意违反规划、擅自变更改变规划的现象发生。《规划》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地、各学校(单位)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注释:


    ① 三全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② 五个思政:学生思政、教师思政、课程思政、学科思政、环境思政。


    ③ 文明校园“六个好”: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好、教师队伍好、校园文化好、校园环境好。


    ④ 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简称1)加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简称X)。


    ⑤ “3+2”五年制高职: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形式,在中职完成3年学习后,再到所对应的高职完成2年课程。


    ⑥ 《湖北日报》2021年11月10日02版。


    ⑦ “4253”产业体系:4个千亿级产业、2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5家百亿级企业、300家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⑧ 四有好老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⑨ 四个引路人: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⑩ 四个相统一: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


    ⑾ STEAM教育:科学(Science)、技术(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艺术(Arts)、数学(Mathematics)多学科融合的综合教育。


    ⑿ 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


    ⒀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4%,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负责人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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